广东外事网
网站首页 | 外事机构 | 外事要闻 | 广东外事 | 机关动态 | 政策法规 | 礼宾礼仪 | 领事业务
外国媒体 | 友好省州 | 民间友好 | 服务大厅 | 咨询监督 | 外事知识 | 翻译园地 | 交流园地
韶关
阳江
清远
|
|
|
|
|
最佳分辨率:1024
 您现在:首页 > 服务大厅 > 最新消息
【浏览字体:
德国签证信息
2008-02-14 11:37:41 

根据外交部与德国驻华大使馆2007年签订的新协议,持因公护照申请赴德国签证增加了新的要求。现将新要求通知如下:

1、        关于访问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根国的邀请信

访问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根国,在申请德国签证时,需提供所有访问国的邀请信原件,和由邀请方出具的详细日程安排。

2、        关于英文派遣函

需提供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英文派遣函原件。

3、        关于赴德国参加展览会

赴德国参加展览会,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,还需提供由展览主办方出具的赴德参展确认函(含展位面积)及付款收据。

4、        关于电子申请表

31日起,德国驻穗总领馆开始受理电子申请表。

在过渡期内可同时受理旧表和新表。

以上新要求即日起生效(除第4条)。请各申办单位做好签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护照签证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八年二月十四日

作者:护照签证处
 
 
站内搜索

  广东外事 更多
东帝汶基础设施部部长黎世芳访粤
汪洋会见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议长托卡耶夫
欧广源会见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议长托卡耶夫
省委常委周镇宏会见瓦努阿图共和党主席、土地、环境和能源部长科尔曼
广东省常务副省长黄龙云会见德国环境、自然保护及核反应堆安全部部长加布里尔
  机关动态 更多
韶关市委、市府给我办的感谢信
紧急行动,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捐助活动
挪威驻穗总领馆与我签署新版劳务协议
广东省外国机构服务处举办迎新年贺新春联欢活动
省外办举行2008年新春团拜会,傅朗主任致词
  友好省州 更多
广东省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一览表
广东省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一览表(按洲分类)
广东省历年缔结友好城市统计表(1979-2007年10月)
  领事业务 更多
中国领事认证
外国驻华使馆认证规定、收费
领事常见问题问答
领事认证的相关知识
领事认证的种类
主办: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:中国广州市沙面大街四十五号
电话:(8620) 81218888 传真:(8620)81218569 E-mail:webmaster@gdfao.gov.cn 邮政编码:510130
由广东南方新闻网负责制作维护 粤ICP备05054873